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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用防(fang)護(hu)口罩技術要求
(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03年4月29日)
GB 19083-2003
1 范圍
本(ben)標準規定了醫用防護口罩(以下簡稱口罩)的基本(ben)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標識與使(shi)用說明書及包(bao)裝、運輸(shu)和(he)貯存。
本標準適用于(yu)可(ke)濾(lv)過空氣(qi)中的(de)微粒,阻(zu)隔飛沫、血(xue)液(ye)、體液(ye)、分泌物等的(de)自(zi)吸過濾(lv)式(shi)防塵(chen)醫用防護口罩(zhao)。
2 規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(wen)(wen)件中的(de)(de)條款通過(guo)本(ben)標(biao)(biao)準(zhun)(zhun)(zhun)(zhun)的(de)(de)引(yin)(yin)用而成為本(ben)標(biao)(biao)準(zhun)(zhun)(zhun)(zhun)的(de)(de)條款。凡(fan)是注日期的(de)(de)引(yin)(yin)用文(wen)(wen)件,其隨(sui)后所有的(de)(de)修改單(不包(bao)括勘(kan)誤的(de)(de)內容)或修訂版均不適(shi)用于(yu)本(ben)標(biao)(biao)準(zhun)(zhun)(zhun)(zhun),然(ran)而,鼓(gu)勵(li)根據本(ben)標(biao)(biao)準(zhun)(zhun)(zhun)(zhun)達成協議的(de)(de)各方研究是否(fou)可使用這(zhe)些文(wen)(wen)件的(de)(de)最新(xin)版本(ben)。凡(fan)是不注日期的(de)(de)引(yin)(yin)用文(wen)(wen)件,其最新(xin)版本(ben)適(shi)用于(yu)本(ben)標(biao)(biao)準(zhun)(zhun)(zhun)(zhun)。
GB/T191-2000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
GB/T4745-1997 紡織織物 表面抗濕性測定 沾水試驗
GB 15980-1995 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衛生標準
GB/T16886.7-2001 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7部分:環氧乙烷滅菌殘留量
GB/T16886.10-2000 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10部分:刺激與致敏試驗
3 名詞與術語
3.1 過濾效率filtering efficiency
在規(gui)定(ding)條件下,護(hu)品將空(kong)氣中的(de)顆(ke)粒物(wu)濾除的(de)百(bai)分數。
3.2 阻燃性能flame retardation
護品阻止本身(shen)被點燃、有焰(yan)燃燒和陰燃的性(xing)能。
3.3 消毒 disinfection
用(yong)物(wu)(wu)理或(huo)化學方法(fa)殺滅或(huo)清除(chu)傳播媒介上的(de)病原微生物(wu)(wu),使其達到(dao)無害化。
3.4 滅菌 sterilization
用物(wu)理或化學方法殺滅(mie)傳播媒(mei)介上所有(you)的微生物(wu),使其達(da)到無菌。
3.5 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 self-inhalation filter type dust mask
靠佩戴者呼吸克服(fu)部件(jian)阻(zu)力,用于防塵的凈氣式呼吸護具。
3.6 密合型 sealing half-mask
與面部密合能遮住鼻、口的面罩(zhao)。
3.7 沾水等級spray rating
表(biao)(biao)示織物(wu)表(biao)(biao)面抗濕性的程(cheng)度(du)。
4 技術要求
4.1 口罩基本尺寸
a)長方形口罩展開后中心部分尺寸:長度不小于17cm、寬度不小于17cm;
b)密合型拱形口罩尺寸:橫徑不小于14cm,縱徑不小于14cm。
4.2 外觀
c)口罩表面不得有破洞、污漬;
d)口罩不應有呼氣閥。
4.3 鼻夾
a)口罩上必須配有鼻夾;
b)鼻夾由可彎折的可塑性材料制成,長度不小于8.5cm。
4.4 口罩帶
a)口罩帶應調節方便。
b)應有足夠強度固定口罩位置。每根口罩帶與口罩體連接點的斷裂強力應不小于10N。
4.5 過濾效率
口罩濾料的顆粒過濾效率應不小于95%。
4.6 氣流阻力
在氣體流量為85L/min情況下,口罩的吸氣阻力不得超過35mmH2O。
4.7 合成血穿透阻隔性能
合成血以160mmHg壓力噴向口罩樣品,口罩內側不應出現滲透。
4.8 表面抗濕性
口罩沾水等級應不低于GB/T4745中GB3級的規定。
4.9 消毒和滅菌
a)標識為消毒級的口罩應符合GB 15980中4.3.2的要求。
b)標識為滅菌級的口罩應符合GB 15980中4.3.2的要求。
4.10 環氧乙烷殘留量
經環氧乙烷滅菌的口罩,其環氧乙烷殘留量應不超過10μg/g。
4.11 阻燃性能
所用材料不應為易燃性。移離火焰后繼續燃燒應不超過5s。
4.12 皮膚刺激性
口罩材料應(ying)無皮膚刺激反應(ying)。
4.13 標志與使用說明書
應符合本標準6中的規定。
5 試驗方法
5.1 口罩基本尺寸
以通用量具測量,應符合第4.1條規定。
5.2 外觀
目力檢查,應符合第4.2條規定。
5.3 鼻夾
通過檢查并以通用或專用量具測量,應符合第4.3條規定。
5.4 口罩帶
總共應檢測4個口罩。2個經過溫度預處理,2個不經過預處理。
溫度預處理條件:
a)(70±3)℃空氣中24小時
b)(-30±3)℃空氣中24小時
在溫度預處理后應在室溫恢復至少4小時。
通過目力檢查和拉力計測量,均應符合4.4規定。
5.5 過濾效率與氣流阻力試驗
應該使用6個口罩濾料進行過濾效率試驗。3個經過溫度預處理,3個不經過預處理。
溫(wen)度預處理條件:
a)(70±3)℃空氣中24小時
b)(-30±3)℃空氣中24小時
在溫度預處理后應在室溫恢復至少4小時。
空氣流量應該穩定至(85±2)L/min。
試驗應該一直進行到濾料達到最低過濾效率時或至少有(200±5)mg的氣溶膠作用于濾料上時為止。
在規定試驗條件用的NaCl氣溶膠顆粒大小分布應為計數中位徑在(0.075±0.020)μm,幾何標準差不超過1.86。
過濾效率測定結果應大于或等于4.5的規定。
口罩的吸氣阻力應符合本標準4.6條的規定。
5.6 合成血穿透阻隔性能
檢查5個口罩。
口罩在(21±5)℃,相對濕度(85±5)%下預處理至少4h。口罩從環境箱中取出1分鐘內作測試。
口罩固定在突起的夾具上,在305mm的距離將2ml的合成血(表面張力(4.0~4.4)×10-4N/cm)從內徑0.84mm的套管中沿水平方向噴向被測口罩。測試壓力為160mmHg。取下口罩,檢查內側面是否透過。其結果應符合本標準4.7條的規定。
5.7 表面透濕性試驗
用GB/T 4745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,其結果應符合本標準4.8條的規定。
5.8 消毒和滅菌
用GB 15980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,其結果應符合本標準4.9條的規定。
5.9 環氧乙烷殘留量
按照GB15980-1995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,其結果應符合本標準4.10條的規定。
5.10 阻燃性能:
總共應檢測4個口罩。2個經過溫度預處理,2個不經過預處理。
溫度預處理條件:
a)(70±3)℃空氣中24小時
b)(-30±3)℃空氣中24小時
在溫度預處理后應在室溫恢復至少4小時。
單燃燒器試驗按照下列程序進行,結果應符合4.11規定。
將口罩戴在金屬頭模上,在鼻尖處測量的頭模運動線速度為(60±5)mm/s。
頭模穿過丙烷燃燒器的位置可調。燃燒器的頂端和口罩的最低部分(當直接對著燃燒器上放置時)的距離應設置在(20±2)mm。
將頭模轉離鄰近燃燒器的區域,打開丙烷氣,壓力調節到0.2bar~0.3bar并點燃氣體。通過針閥和仔細調節供氣壓力,將火焰高度調節在(40±4)mm。火焰的溫度在燃燒器尖端上方(20±2)mm處用1.5mm直徑金屬隔離的熱電偶探針測量,應為(800±50)℃。
將(jiang)頭模(mo)設置到運動狀態并記錄口(kou)罩一次通過火焰的效應。
應(ying)重復試驗以便能評價在口罩外部所有材料。任何一個組件應(ying)只通(tong)過火(huo)焰一次。
5.11 皮膚刺激性
按照GB/T 16886.10規定的方法進行試驗,其結果應符合本標準4.12條的規定。
5.12 標識與使用說明書
目力檢查,應符合第4.13條規定。
6 標識與使用說明書
6.1 標識
6.1.1 口罩最小包裝上至少應有以下清楚易認的標識,如果包裝是透明的,應可以透過包裝看到標識:
a)產品名稱;
b)生產商或供貨商的名稱、商標;
c)產品形式標識;
d)濾料級別:N95;
e)貯存期限;
f)“請參見生產者提供的信息”的說明;
g)生產者建議的貯存條件(至少是溫度和濕度條件);
h)需組裝的部件應該做出安全符號標識;
i)一次性使用的應有一次性標識;
j)重復性使用的應標明滅菌方法。
注:N95為濾料的等級,該等級濾料對非油性顆粒的過濾效率不小于95%。
6.1.2 包裝箱上至少應有以下內容或標識:
a)制造商名稱和地址、電話、郵編;
b)產品名稱;
c)產品執行標準號;
d)生產批號;
e)重量;
f)規格數量;
g)體積;
h)防曬,怕濕等字樣和標志,標志應符合GB/T191的規定。
6.2 使用說明書
使(shi)用(yong)說明書至少應(ying)使(shi)用(yong)中(zhong)文。
使用說明(ming)書應至少給(gei)出下(xia)列(lie)內容(rong):
a) 用途和使用限制;
b)有色代碼的意義;
c)使用前需進行的檢查;
d)佩戴適合性;
e)使用方法;
f)保養(例如清洗、消毒),如適用;
g)貯存;
h)所使用的符號和/或圖示的含義;
i)應給出可能會出現的問題,例如:口罩的適合性(使用前進行檢查);如果有頭發進入面罩封邊以內則防泄漏的要求可能會達不到;空氣質量(污染物、缺氧等);
j)在有爆炸性氣體環境中使用的設備;
k)應該包括有關口罩丟棄時間的建議;
l)如果口罩不是設計為一次性使用,廠家應推薦清洗和消毒方法。
7 包裝、運輸和貯存:
7.1 包裝
7.1.1 口罩的包裝應該能夠防止機械損壞和使用前的污染。
7.1.2 口罩按數量裝箱,放入合格證(裝箱單),封箱。
7.2 運輸
按合同(tong)規定的條件。
7.3 貯存
按使用說明書的規定進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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